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濮耐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百宽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A座会议室
5、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6、债权登记日:2024年7月23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授权委托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张数共计946,975张,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94,697,500元,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5.1241%,均以现场方式参会。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6,975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弃权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0%。
该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霞、孙亚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