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7月29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董事10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人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并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同意由董事会进一步全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公司特定需要以及其它市场条件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2024-67)。
(二)以10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14:0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方式为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68)。
上述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