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建凯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建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胡建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正式生效。胡建凯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建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总经理李新勇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胡建凯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期间为公司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