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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物业A: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9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的被担保对象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27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为控股子公司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物合公司”)向其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7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26)。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润扬支行(以下简

称“农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扬州物合公司在农业银行办理不超过40,200万元人民币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润扬支行保证人: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扬州市物合置业有限公司生效日: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金额:本金人民币40,200.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70亿元,总余额35.9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77.0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均为0。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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