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吴绍臣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股东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刘荣光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27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以姓氏笔画为序)
1、刘荣光先生,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4年8月至2008年10月,历任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工程师、副处长;2008年10月至2020年3月,历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总经理、股权管理部总经理、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裁;2020年3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至2021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荣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
2、吴绍臣先生,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大学。2004年7月至2006年7月,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担任高级审计师;2006年7月至今,历任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常务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14年11月至2016年10月担任财政部第三届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2017年5月至2018年8月,担任联泓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绍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及担任公司控股股东联泓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