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0 证券简称:金房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7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进展签订《合作协议》
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科技”)在湖南省浏阳市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共同投资设立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房中节新能源”)。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出资2600万元,出资比例65%,中节科技出资1400万元,出资比例35%。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成立后,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合作协议》,并完成工商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
股东名称 | 实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方式 |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600 | 货币 |
浏阳中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400 | 货币 |
3.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3名,由甲方提名2名,乙方提名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从甲方提名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乙方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设财务总监1名,由甲方推荐,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4.资产收购及技改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在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设立后,由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购买乙方供热资产。具体转让方式、转让价格等事项另行签署协议约定。
5.公司期限
营业期限为长期,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6.业绩承诺
乙方承诺金房中节新能源2025年、2026年、202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609万元、745万元、841万元,三年业绩承诺累积总额为人民币2195万元(业绩承诺),净利润以扣非前后孰低为准。若金房中节新能源2025年、2026年、2027年三年经审计累积净利润超额完成业绩承诺,则甲方同意由金房中节新能源给予乙方经营
奖励;若金房中节新能源2025年、2026年、2027年三年经审计累积净利润未完成业绩承诺,金房中节新能源有权要求乙方就未完成部分向金房中节新能源给予业绩补偿。前述超额业绩奖励或业绩补偿由甲乙双方和金房中节新能源于公司2027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结算并支付。如乙方未能给予金房中节新能源业绩补偿,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其持有金房中节新能源股权折现补偿。
二、工商登记情况
近日,金房中节新能源公司已完成设立及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湖南金房中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DR1GB04L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
5.住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省级农业科技园食品南路8号2楼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供冷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废旧沥青再
生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能量回收系统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合作协议》;
2.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