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后,特别表决权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53.97%,公司本次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将675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本次转换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一致,仍为53.97%,此次转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转换前后特别表决权变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9,878股,共需将406,491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其中已于2024年5月9日完成转换丁兆先生持有的405,816份特别表决权股份为普通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披露的《汇宇制药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年7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丁兆先生持有的675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登记,本次转换后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仍为53.9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 持有人 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每股 表决权数量 | 表决权总量 | 表决权比例(%) | |
本次转换前 | A类股份 | 丁兆 | 80,060,950 | 5 | 400,304,750 | 53.97 |
B类股份 | 丁兆及其他股东 | 341,402,722 | 1 | 341,402,722 | 46.03 | |
公司回购账户 | 2,136,328 | 0 | 0 | 0.00 | ||
合 计 | 423,600,000 | - | 741,707,472 | 100 | ||
本次转换后 | A类股份 | 丁兆 | 80,060,275 | 5 | 400,301,375 | 53.97 |
B类股份 | 丁兆及其他股东 | 341,399,847 | 1 | 341,399,847 | 46.03 | |
公司回购账户 | 2,139,878 | 0 | 0 | 0.00 | ||
合 计 | 423,600,000 | - | 741,701,222 | 100 |
注:公司回购专户指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