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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均未到位;本公司出资到位100万元,用于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项目开办费及项目前期费用。

●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零价款受让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30%、25%、10%股权的认缴出资权,合计受让65%股权的认缴出资权,对应1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认缴出资权。本公司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河

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65%股权,本公司仍持有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35%股权,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一、交易概述

(一)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6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缴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均未到位;本公司出资到位100万元,用于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项目开办费及项目前期费用。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零价款受让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30%、25%、10%股权的认缴出资权,合计受让65%股权的认缴出资权,对应13000万元注册资本的认缴出资权。本公司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受让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65%股权,本公司仍持有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35%股权,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子公司。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26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受让方简介

公司名称: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卫平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龚店镇平顶山尼龙新材料开发区沙河二路与化工三路交叉口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研发,纺纱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面料印染加工,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等成立时间:2018年11月16日 财务数据:2023年营业收入25306万元,利润总额493万元,截止2023年底资产总额55753万元主要股东:沈卫平持股92.5%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公司名称: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22MA47F9T01W公司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

区管委会408室

法定代表人:袁书亮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成立时间:2019年9月26日经营范围:纺织品新材料的研发、纺织品染整加工、经营纺织品贸易和企业生产所需的纺织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二)本次交易前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700035
2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0030
3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500025
4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010
合计20000100

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均未到位;本公司出资到位100万元,用于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项目开办费及项目前期费用。

(三)本次交易后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1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300065
2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700035
合计20000100

(四)本次交易后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2名,

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推荐3名,董事长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担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的监事担任。总经理1人,由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推荐;副总经理2人,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各推荐1名;财务总监1名,由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推荐;财务部门负责人1名,由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理层按市场化选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五)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筹建项目情况

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目前正在筹建年产5000吨印染项目,项目总投资12880.9万元(含全额流动资金),其中:建设投资8874.7万元,建设期利息339.6万元,流动资金3666.6万元;建设期2年;正常达产年实现销售收入26106.2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

16.74%,所得税后为12.16%;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为6.61年,所得税后为7.54年。 项目以化纤织物经印染、整理生产高档印染面料和辅料,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的“采用高效短流程前处理、小浴比染色、数码印花等染整清洁生产技术以及阻燃、抗静电及多功能复合等功能性整理技术生产高档纺织面料”范围,符合我国《纺织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鼓励发展方向。项目建设有助

于借鉴外来技术、市场及经验,进一步完善当地产业链,促进与上下游企业的深度合作。有利于吸引外来投资,推动和促进当地及河南纺织产业的整体协调发展和优化升级,提升国内传统纺织行业的技术水平。项目采用目前国内先进染整、后整理成熟工艺,工艺流程短,效率高,工艺技术来源先进、可靠。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由政府代建的厂房、仓库、污水处理设施已建设完成,设备考察工作已基本完成,资金到位即可进行设备采购、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等工作。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平顶山市锦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零价款受让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尼龙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30%、25%、10%股权的认缴出资权。交易定价系交易各方自行协商确定,本公司未参与定价。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是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的整体考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交易未改变公司持有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对公司在河南神马印染有限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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