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中国电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号)核准,中国电建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124,21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95,999,918.84元。2022年12月30日,经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57,267,899.65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38,732,019.19元,扣除剩余应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0,205,985.02元后,实际收到的现金认购款净额为人民币13,328,526,034.1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79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项目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储存情况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序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承诺使用募集资金 | 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 | 待使用募集资金 |
1 |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1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项目 | 40.00 | 7.76 | 32.24 |
2 | 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 | 15.00 | 3.04 | 11.96 |
3 |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2.21 | 2.21 | - |
4 | 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 | 3.00 | 2.53 | 0.47 |
5 |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EPC项目 | 33.08 | 1.95 | 31.13 |
6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 40.00 | 40.00 | - |
合计
合计 | 133.29 | 57.49 | 75.80 |
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1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 0200049319200187908 | 449,809,424.96 |
2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11050167360009000157 | 79,751,266.48 |
3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6862910909 | 235,389,350.05 |
4 |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49373093900 | 83,735,917.85 |
序号 | 开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余额 |
5 |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 11050167360000001931 | 4,200.16 |
6 |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25973336395 | 66.90 |
7 |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755919690310903 | 1,031.67 |
8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0200049319200202563 | 0.00 |
9 |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902287610302 | 0.00 |
10 |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202539350 | 449.06 |
11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8110701013402505327 | 47,627,946.58 |
12 |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29874305019 | 13,777,338.82 |
13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 345474295163 | 17,344,976.98 |
14 |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0200049319200141497 | 7,968,195.95 |
15 |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 0200049319200144079 | 2,427.79 |
合计
合计 | — | 935,412,593.25 |
注:公司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募集账户资金余额与未使用资金差额主要为公司前次使用
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临 2024-047号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7月19日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7.33亿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延期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合公司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的实施周期进行调整,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2026年10月,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 | 2024年7月 | 2026年10月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延期的原因
2021年6月21日,本项目实施主体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国际公司”)与越南建设贸易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署了越南金瓯项目总承包合同,项目采用融资+总承包模式,为固定总价合同。项目分为1A、1B、1C、1D四个区,分别签署EPC合同。
根据业主自身投资进度安排,截至目前业主未启动1C和1D子项目的建设工作,未支付水电国际公司1C和1D两个子项目预付款。按照合同约定,1C和1D子项目的合同尚未生效执行,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7月已失效,业主计划在1A和1B子项目完工后再行推动1C和1D子项目生效。经初步协商,在业主资金到位的前提下完工日期预计延至2026年10月30日。
(三)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后续实施。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影响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越南金瓯1号350MW海上风电EPC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相关项目延期。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中金公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刘一飞 | 乔小为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