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7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为人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项下共有5项子议案。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1.1 审议通过《提名高为人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高为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高为人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提名瞿劲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瞿劲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瞿劲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提名顾珂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顾珂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顾珂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提名唐毓国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唐毓国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唐毓国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提名李德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德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李德明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文化、钱爱民、牟伟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项下共有3项子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2.1 审议通过《提名陈文化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文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陈文化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提名钱爱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钱爱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钱爱民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 审议通过《提名牟伟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名牟伟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由董事会组织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