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4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五一路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7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吴雨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会提名刘粉珍、吴雨兴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议案项下有2项子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公告的《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1.1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刘粉珍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提名刘粉珍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刘粉珍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吴雨兴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人》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提名吴雨兴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监事吴雨兴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