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6日以口头通知形式传达至全体职工代表。本次应出席职工代表30人,实际出席职工代表30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万霞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万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万霞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2、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