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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关于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9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外汇等结算方式来支付募投项目中所需的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算账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134,144股,发行价格为3.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5,978,425.7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7月2日出具《验资报告》(编号:XYZH/2024ZZAA5B0470)。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原募集 资金金额调减后募集 资金金额
1面板盒体关键装备生产线建设项目42,036.3537,375.1036,811.88
2高端耐磨件制造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18,003.3815,559.3015,324.83
3重型装备智能制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18,508.005,058.004,981.78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30,253.8824,853.8824,479.35
合计108,801.6182,846.2881,597.84

注:本次调减系募集资金到位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而导致的,是在投资总额未变化的情况下,仅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项目同比例调减。

三、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算账户。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财务制度,相关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及相关设备采购情况,由公司经办部门负责确认可采取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及外汇进行支付的款项。

(二)具体办理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时,由经办部门填制资金支出审批单,并注明付款方式为商业汇票及外汇,按公司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支出审批单办理商业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及外汇支付,并建立支付明细台账。

(三)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当月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并抄送保荐机构及其代表人。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经公司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经总经理及保荐代表人书面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门应于办理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的次月15日前将本月支付募投项目建设款的商业汇票及外汇总计金额等额的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结算账户。

(五)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上述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采取现场核查、问询等方式进行,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等款项,是公司日常业务结算的常用方式,在募投项目中使用,将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成本。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中信重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信重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商业汇票及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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