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序号 | 修改前 | 修改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76.1174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663.2625万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1,761,174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96,632,625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一元 |
注: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28日进入转股期,且受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截至2024年6月28日增加至296,632,625股,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改以外,无其他内容修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7月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作
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特此公告。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