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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46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5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4年7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到6名,其中董事长周杰,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乔雪莲、屈宪章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其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编制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周杰、乔雪莲、屈宪章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中盐化工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根据《中盐化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11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5,86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19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935,863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六、《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本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1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年龄正常退休,5名激励对象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辞职,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且不在公司任职,从而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规定的回购注销条件,公司拟对上述19名人员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524,432股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进行部分或全部回购注销处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事项以及调整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因此,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周杰、屈宪章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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