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北京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玉成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和现场表决,形成如下会议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大股东有关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选举郭永清董事担任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选举杨雪董事担任风
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郭永清董事不再担任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调整后的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战略委员会(5人):杨玉成(主任委员)、张泓、杨毅、胡爱民、赖观荣;投资委员会(6人):何兴达(主任委员)、杨玉成、张泓、杨毅、胡爱民、赖观荣;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5人):郭永清(主任委员)、何兴达、李琦强、赖观荣、徐徐;提名薪酬委员会(5人):徐徐(主任委员)、杨雪、李琦强、马耀添、郭永清;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6人):杨雪(主任委员)、何兴达、李琦强、马耀添、徐徐、郭永清。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此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