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2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