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4-026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原定于2024年11月26日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和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邵哲明、沈永良、童东风、郭良贤、洪普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王永新、刘铁根、余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王永新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同时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8名董事,与职工董事高彦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贾宇、李季将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贾宇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李季仍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运营部主任。贾宇、李季在担任董事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贾宇、李季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25日
附件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哲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3 年3月生,本科,管理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1994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技术和生产管理、市场经营工作。熟悉光电业内各类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市场定位,长期以来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和市场营销经验。曾多次荣获所优秀干部、十佳管理青年、优秀共产党员荣誉。曾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在内的多项省部级科学技术成果,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任湖北省光学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计划部主任、所长助理、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副所长,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中船星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邵哲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担任副所长,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为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2、沈永良,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0年5月生,硕士,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研究员。1991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技术创新和科研生产管理工作。多次荣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光电二部、装备研究部、装备工程部,光电系统研究部副主任、主任,舰用光电事业部主任兼党总支书记,所长助理职务。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副所长。
截至本公告日,沈永良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担任副所长,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为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3、童东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81 年12月生,硕士,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主任;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产业投资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船资本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船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船投资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昆船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海鹰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船九江精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船重工西安海澜装备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童东风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在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为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4、郭良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9年4月生,硕士,光学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2002年进入华中光电所从事光学系统、红外热像仪光机设计,先后担任华中光电所光电技术研究部主任助理、副主任,曾获得华中光电所“技术创新特等奖”、“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优秀工作者”以及中船重工集团公司“2014年度非船装备产业创新人才”等荣誉。2011年进入久
之洋工作,历任久之洋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监事。2018年1月因工作需要回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任职,历任资本运营处处长、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审计与资本管理部主任/支部书记。2022年11月调入久之洋工作,任副董事长,同时兼任中船星惯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郭良贤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5、洪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4 年9月生,本科,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研究员,硕士生导师。1997 年参加工作,在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从事光电系统研究开发等工作,先后担任设计师、副主任设计师、主任设计师,主持完成多项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具有丰富的科技和战略规划组织管理经验。多次编撰发表了论文、学术报告及战略规划,曾获得“国防科技进步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拥有发明专利多项,先后获得“湖北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集团公司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集团公司船舶贡献奖”等称号,担任全国红外技术及应用产业创新联盟常务理事、湖北省激光协会副会长。2017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同时兼任重庆华渝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洪普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永新,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3年10月生,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湖北万信资产评估公司董事,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董事,现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湖北分所负责人、风险控制委员会主席,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至2018年12月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永新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刘铁根,1955年6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精仪学院光学工程国家重点学科教授、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光电信息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在光纤压力传感、极端环境光纤多参量传感、光电信息融合感知等领域取得了原创性、系统性的重大成果,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金奖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状和省部级一等奖5项。组建了国家光纤传感标委会,为我国光纤传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专心从教近四十载,指导博士生80余人,为国家输送一批光学工程领域学术带头人或业务中坚,多人入选国家级人才。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铁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余洋,1983年8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职博士生,现就职于国家高端智库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并担任副所长,主要从事金融政策、资本市场发展、国企改革等方面研究,同时担任中国社科院粤港澳大湾区校友会金融俱乐部联席秘书长,深圳卫视、深圳财经频道受邀嘉宾。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余洋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公司法》及《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