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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6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24-025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等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或理财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项及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持有新网银行15%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兼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关系的认定,公司与新网银行为关联方。

2024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银行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世如、曹曾俊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 关联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1栋1单

元26楼1-8号法定代表人:江海注册资本:(人民币)叁拾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2P3DD34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8日营业期限:2016年12月28日至长期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相关审批文件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已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0,292,636.9110,491,922.96
负债总额9,548,141.469,707,493.30
净资产744,495.45784,429.65
项目2023年度 (已经审计)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48,858.04298,835.84
净利润101,046.7639,933.81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股份比例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30.00%
四川银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9.5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5.00%
成都启阳远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7.50%
成都建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9.00%
四川省巨洋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00%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3.00%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新网银行15%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兼任新网银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联关系的认定,公司与新网银行为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新网银行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经查询新网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

4、 历史沿革及近三年发展情况:

新网银行于2016年6月7日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筹建,2016年12月28日经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准开业,依法经营货币银行业务。是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全国第三家、中西部首家以互联网模式运营的数字银行。立足四川、面向全国,以建设“新一代数字科技普惠银行”为愿景,以“普惠补位”为市场定位,走创新型、差异化、特色化经营道路,服务互联网活力人群和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三农”客户,促进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进步。新网银行恪守信用、合法经营,依托雄厚的产业优势、灵活的机制优势,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包容思想的精品银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主要内容及交易总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在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业务:授权期限内,单日存款(理财)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

2、有效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一年内。

3、公司及子公司与新网银行就具体交易事项签订业务合同,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的具体结算、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原则等具体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遵循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确保公允性的前提下在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2024年1月1日至披露日与新网银行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在新网银行的存款,2024年1月1日到披露日产生利息收益615,613.03元。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在新网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业务,单日存款余额或理财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有效期一年。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参照新网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业务利率和理财收益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构成公司业务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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