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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陆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储能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5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储能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CLEnergy Storage Corporation(以下简称“科陆美国公司”)于近日与美国某客户(以下简称“该客户”)签订了《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 SUPPLYAGREEMENT(电池储能系统供应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科陆美国公司将向该客户销售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合计约600MWh。因上述交易涉及保守商业秘密,根据科陆美国公司与该客户签署的《Non-Disclosure Agreement(保密协议)》,客户名称、合同金额等信息须予以保密。

本合同的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是从某世界知名的能源公司分拆独立的一家美国电池储能企业,注册地址在美国特拉华州。该公司的领导团队在储能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过往在全球组织实施过多个电池储能项目。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科陆美国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

2、交付时间:按照合同约定,科陆美国公司应向客户指定的位于北美洲的项目地点交付合计约600MWh的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具体交付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履行地点和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科陆美国公司以完税后交货(DDP)的方式在办理完清关手续后将货物运输至合同指定项目地点。

4、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项目履约交付节点分批次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至科陆美国公司账户。

5、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科陆美国公司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的集装箱式电池储能系统的交付任务。对于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将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6、合同自双方签订起生效。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采用公司全新5MWh液冷储能系统方案,具有高密度能量集成、全生命周期便捷运维、快速安装部署、高效安全可靠等优势。本项目的实施将是公司新一代液冷储能系统Aqua-C2.5的首次商用实践,有助于公司未来进一步拓展美洲地区储能市场。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若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科陆美国公司与该客户已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重大事项进行了约定,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项目遇到国家政策、外部宏观环境包括项目所在国对华锂电池、储能和泛新能源产业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美国对华非动力锂电池产品关税政策的变动、原材料价格变动、国际海运市场波动、汇率波动等因素也可能对项目实际收益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后续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 SUPPLY AGREEMENT(电池储能系统供应合同)》;

2、《Non-Disclosure Agreement(保密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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