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9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205,411,823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9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6,756,756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56%;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2.96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为13,513,5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为此期间的工作日内09:00—12:00、13:00-17:00 。
2.联系地址: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
3.电话:0576-87338207
4.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5.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