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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1-18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60 号文核准,向社会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30,066,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 36,090,822.7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3,975,177.3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苏公
W[2012]B04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4,600 万元人民
币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
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预计在未来 6 个月内将有部分募集资金
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
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 14,6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的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募集资金净
额 10%,尚需经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
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继续使用 14,6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全体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业务
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
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进行的。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
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的提前,
公司则将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
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
券投资及其他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4,6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限为6个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4,6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经营业绩;本次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海达股份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其招股说
明书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同意海
达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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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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