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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25号)核准,公司向徐文辉、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投资”)发行股份28,022,968.00股(发行价格8.465元/股),并向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支付现金181,300,558.00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9)010058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9年8月2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753,802,489.00元,股本753,802,489.00元。2019年9月19日,中登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已办理完毕。

2020年5月1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6,663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80.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174,999.75元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11,824,980.89元。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2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58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1日汇入本公司在恒丰银行武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余额备注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802710010122803977211,824,980.890.00已注销

(二)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02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扣承销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542,000,000.00元。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010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16日汇入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武汉分行、汉口银行江汉支行和民生银行武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开户行账号初始存入金额余额备注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70040078801000001502514,000,000.000.00已注销
汉口银行江汉支行048011000174426514,000,000.00262,781,564.04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619718888514,000,000.00208,370,941.67
合计1,542,000,000.00471,152,505.71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2020年5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41,666,663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19,999,980.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人民币8,174,999.75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211,824,980.89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金额
2020年05月11日募集资金总额219,999,980.64
减:发行费用8,174,999.75
2020年05月11日实际募集到账金额211,824,980.89
加:2020年度利息收入195,567.92
减:2020年度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86,390,558.00
其中: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现金对价181,300,558.00
中介机构费用(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用、法律顾问费、评估费5,090,000.00
加:2021年度利息收入185,440.67
减:2021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5,815,431.48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1、1-2。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支付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现金对价18,130.0618,130.0618,130.060.00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均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3,869.943,869.941,326.50-2,543.44
合计22,000.0022,000.0019,456.56-2,543.44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在本次重组项目中为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人民币181,300,558.00元和公司为本次交易向各中介机构所支付的中介费用5,090,000.00元,合计186,390,558.00元。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2020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5,434,422.89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议案于2020年7月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余额及相关利息合计金额25,815,431.48元(含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1。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58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5,815,431.48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1)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5月3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925号《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徐文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徐文晖、邵永丽、上海久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投资”)发行股份28,022,968股,并向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吉晓翔、陈宇支付现金181,300,558.00元,购买其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70%股权。截至2019年8月28日止交易各方已经完成了上述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泰欣环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截止日(2024年6月30日)购买日(2019年8月31日)
资产总额151,784.0972,920.11
负债总额95,429.5159,613.16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6,354.5913,306.96

(3)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8年6月、2018年11月与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原股东签订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和《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泰欣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盈利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徐文辉、邵永丽、久泰投资作为业绩承诺方(或补偿义务人)承诺如下:

泰欣环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3,000.00万元、7,000.00万元和8,000.00万元,其中各个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非经常性损益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税收减免或返还(以下称“适格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不超过200万元、300万元和500万元。利润承诺期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具体定义:

2018年税后净利润=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Min(2018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200万元);2019年税后净利润=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Min(2019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300万元);2020年税后净利润=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Min(2020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500万元)。泰欣环境2018年度、2019年度、2020经审计并按上述约定调整后的税后净利润为3,733.86万元、7,612.58万元、10,156.63万元,已达到上述承诺。

(二)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2021年4月,本公司公开发行15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0,000,000.00元,扣承销费用人民币8,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542,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募投项目及中介机构费用。明细如下表:

项目金额(元)
2021年4月16日募集资金总额1,55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8,000,000.00
2021年4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1,542,000,000.00
加:2021年度利息收入19,533,493.90
减:2021年度手续费支出2,129.81
减:2021年度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08,330,000.00
减:2021年度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承销费、审计费用、律师费)3,670,000.00
减:2021年度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161,769,313.07
项目金额(元)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88,094,933.14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7,807,382.94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25,866,996.99
减:2021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30,500,847.92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146,928,832.49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4,986,274.35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38,585,741.08
加:2022年度利息收入22,702,723.65
减:2022年度手续费支出2,393.45
减: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17,848,110.10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137,034,859.04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57,465,792.00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23,347,459.06
加:2023年度利息收入20,428,613.12
减:2023年度手续费支出883.14
减: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119,704,830.26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0.00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3,301,609.72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76,403,220.54
加:2024年1-6月利息收入6,925,153.16
减:2024年1-6月手续费支出611.00
减:2024年1-6月投入募投项目56,676,458.06
其中: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11,316,226.64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27,350,693.40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10,292,262.27
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2,814,162.97
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3,226,680.57
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1,676,432.21
项目金额(元)
减:2024年1-6月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1,931,901.31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71,152,505.71

截至2024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情况见附件1-3。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2023年度,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市场环境、区域政府规划及产业方向调整、区域产品市场供给及竞争激烈、综合配套兑现程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将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甚至造成募集资金沉淀,基于此,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和“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47,306.81万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新项目,新项目投资总额80,308.71万元,由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实施,变更后募投项目投资资金差额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4-012)。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51,000.0051,000.0038,337.4812,662.52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控、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建造成本和费用等投资金额,且积极申报并获得中央专项资金支持
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差异金额差异原因
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1,000.0041,000.0022,091.1818,908.82因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变更项目
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41,000.0041,000.0017,449.5723,550.43因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变更项目
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22,000.0022,000.000.00
合计155,000.00155,000.0099,878.2355,121.77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1,769,313.07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1-063)。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41,931,901.3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4-013)。

公司于2021年4月12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计募集资金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4-058155,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820,754.72元(不含税金额)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共计人民币1,537,179,245.2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1,152,505.71元(含利息),尚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8.84%,将用于变更后新项目的建设。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见附件2-2。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在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部分)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3,721.44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3,721.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19年23,721.4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股份对价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股份对价23,721.4423,721.4423,721.4423,721.4423,721.4423,721.44-2019年9月
合计23,721.4423,721.4423,721.4423,721.4423,721.4423,721.44-

注:东湖高新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以上投资金额仅包含发行股份部分。

附件1-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2,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2,038.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19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2020年19,456.56
2021年2,581.54
2022年-
2023年-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现金对价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的现金对价18,130.0618,130.0618,130.0618,130.0618,130.0618,130.06-2019年9月
2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支付中介机构费用3,869.941,326.501,326.503,869.941,326.501,326.50-
3补充流动资金2,581.542,581.542,581.542,581.54-
合计22,000.0022,038.1022,038.1022,000.0022,038.1022,000.00-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的手续费。注2: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已投入在本次重组项目中为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所支付的现金对价人民币181,300,558.00元和公司为本次交易向各中介机构所支付的中介费用5,090,000.00元,合计186,390,558.00元,并使用剩余募集资金25,434,422.89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20年7月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1: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实际效益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18年2019年2020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1购买泰欣环境70%股权不适用3,000.007,000.008,000.003,733.867,612.5810,156.6321,503.07

注:实际效益为利润承诺期实现的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2018年税后净利润=201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33.86万元+Min(2018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480.88万元,200万元);2019年税后净利润=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12.58万元+Min(2019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441.36万元,300万元);2020年税后净利润=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64.97万元+Min(2020年适格非经常性损益1,349.73万元,500万元)+超额业绩奖励等费用调整金额1,191.66万元=10,156.63万元。

附件1-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55,000.00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4,843.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2,459.26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其中:2019年-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7.39%2020年-
2021年61,227.02
2022年21,784.81
2023年11,970.48
2024年19,860.84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51,000.0038,337.4838,337.4851,000.0038,337.4838,337.48-1.1期2021年12月竣工; 1.2期2022年9月竣工。
2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41,000.0022,091.1822,091.1841,000.0022,091.1822,091.18-1.1期2023年8月竣工; 1.2期2028年9月竣工。
项目
3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41,000.0017,449.5717,449.5741,000.0017,449.5717,449.57-1期 2021年10月竣工; 2.1期2023年12月竣工; 2.2期2025年12月竣工; 3期2027年12月竣工。
4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22,000.0022,000.0022,000.0022,000.0022,000.0022,000.00-不适用
5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16,000.00167.6416,000.00167.64-15,832.361.1期2025年8月竣工; 1.2期2027年10月竣工。
6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13,000.00322.6713,000.00322.67-12,677.332025年12月竣工。
7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18,306.81281.4218,306.81281.42-18,025.392025年6月竣工。
8结项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4,193.1914,193.1914,193.1914,193.19-不适用
合计155,000.00161,378.23114,843.15155,000.00161,378.23114,843.15-46,535.08

注1: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超过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系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2: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中不含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支付的手续费。

注3: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61,769,313.07元。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1-063)。

注4: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等。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编号:临2024-012)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2024-013)。

附件2-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021年4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202220232024年1-6月
1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一期)项目不适用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4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持,内部收益率为9.00%(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6.74年(税后)。735.364,765.87-1,069.68-1,079.343,352.21否(注2)
2东湖高新合肥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不适用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5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持,内部收益率为8.40%(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9.36年(税后)。21.06-1,010.09-424.49-379.11-1,792.63否(注2)
3长沙东湖高新金霞智慧城项目不适用项目总体建设开发周期为4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持,内部收益率为8.93%(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8.40年(税后)。412.35573.13267.26-399.70853.04否(注2)
4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不适用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4年,该项目部全部分割可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89%(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5.96年(税后)。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83.02-183.02不适用(注3)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1202220232024年1-6月
6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不适用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总体开发建设周期为3年,该项目部分销售,部分自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7.63%(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7.16年(税后)。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78.52-78.52不适用(注3)
7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不适用总体建设开发周期为3年,该项目部全部分割可售,内部收益率为7.76%(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为4.58年(税后)。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00.00100.00不适用(注3)
8结项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1: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注2:未达到预期效益原因主要为区域政府规划及产业方向调整、区域产品市场供给及竞争激烈和区域城市综合配套兑现程度不及预期。注3:武汉国际智造中心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东湖高新智慧产业园项目(一期)项目及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A2区项目尚处于建设期,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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