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在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奇德新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谢泓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一致同意《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对本次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关于调整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股数及预留授予股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除上述情况外,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7月23日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59.70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8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62名激励对象授予49.09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94元/股。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8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