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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300429 证券简称:强力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0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3076 债券简称:强力转债

2、修正前转股价格:18.90元/股

3、修正后转股价格:12.70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4年7月24日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 2769号文”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8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5,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85,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0 年12 月0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强力转债”,债券代码“123076”。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25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5月25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11月18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8.98元/股。

因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8.98元/股调整为18.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10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因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18.94元/股变更为18.9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于2022年6月17日开始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强力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 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依据及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截至2024年7月5日,鉴于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6.07元/股)的情形,触发“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满足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条件。

三、 修正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及结果

1、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3、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强力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1.96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2.70元/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强力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2.70元/股。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强力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90元/股向下修正为12.7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4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0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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