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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洋赛车: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3

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15:00—2024年8月21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4058华洋赛车2024年8月14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议室

(八)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1)。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 2024-064)。

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人员稳定性,吸引和留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优秀人才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孔祥献等3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7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6)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相应地拟定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授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 2024-067)。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编号: 2024-065)。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予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四)、(五);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三)、(四)、(五);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4年8月21日 9: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园路139号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宇

联系电话:0578-3068866传真:0578-3068855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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