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24年7月23日,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与MICHAEL CHEN、JOHNNIE CHEN共同出资的合资公司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赫达美国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金额200万美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股东MICHAEL CHEN、JOHNNIE CHEN将按其持股比例为赫达美国公司提供同等比例担保。
因赫达美国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全票通过,并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美国纽约
3、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4、经营范围: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美国的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5、股权结构:
6、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总资产 | 163,492,308. 47 | 174,282,165.20 |
总负债 | 115,208,444. 75 | 116,993,740.24 |
净资产 | 48,283,863.72 | 57,288,424.96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4 年 1-3 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22,410,340.85 | 86,358,150.69 |
营业利润 | 19,036,433.12 | 10,530,546.11 |
净利润 | 14,284,453.98 | 7,581,993.20 |
7、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赫达美国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8、关联关系:赫达美国公司为公司持股40%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0%
40%40%
40%
MICHAEL CHEN
MICHAEL CHEN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SD HEAD USA, LLC(山东赫达(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JOHNNIE CHEN
JOHNNIE CHEN
20%
2、担保期限:2年;
3、担保额度:200万美元;
4、相关担保方和担保比例: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信用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的额度和期限为准。
四、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为参股公司——赫达美国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风险可控。公司亦将密切关注赫达美国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其偿债能力,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担保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赫达美国公司提供200万美元担保,约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68%,担保金额较小。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参股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助力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开拓,保证公司销售渠道畅通。公司与赫达美国公司业务合作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拟为赫达美国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00万美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68%。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截止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系为山东赫尔希胶囊有限公司、山东中福赫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联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米特加(淄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逾期债务对外担保、涉及诉讼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七、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经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向赫达美国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推动赫达美国公司快速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我们同意上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向赫达美国公司提供担保,系赫达美国公司日常经营融资贷款所需,同时,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有效降低了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股东同比例提供担保,参股公司资信情况良好,该担保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招商证券认为: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