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或“公司”)股东沈陈霖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33,333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1%;陈金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比例的为1.99%;沈陈霖先生和陈金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333,333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0%。上述股份来源于沈陈霖先生和陈金城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陈金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0万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89%。
2024年5月21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金城先生于2024年5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0,000股,减持数量占减持计划披
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3480%。减持后沈陈霖先生和陈金城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83,333股。
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陈金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沈陈霖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5,98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9562%。近日,公司收到沈陈霖先生和陈金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7月23日,陈金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50,000股,减持总金额为898.10万元,减持数量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0.348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减持结果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陈金城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2,000,000 | 1.99% | IPO前取得:2,0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陈金城 | 2,000,000 | 1.99% | 父子 |
沈陈霖 | 3,333,333 | 3.31% | 父子 | |
合计 | 5,333,333 | 5.30% | — |
注:上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以减持计划公告日(2024年3月30日)的股数进行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陈金城 | 350,000 | 0.3480% | 2024/4/24~2024/7/23 | 大宗交易 | 25.66-25.66 | 8,981,000 | 已完成 | 1,980,000 | 1.6410% |
注:
1.“减持数量(股)”按实际减持股份数量填列,“减持比例”按实际减持时点总股本计算填列。
2.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实施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的权益分派方案。“当前持股数量(股)”和“当前持股比例”按照转增后的持股数量和总股本计算填列。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