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为全资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公司拟为全资三级子公司PT ChangsuIndustrial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长塑”)在印尼投资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预计为全资三级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前述额度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对外担保的总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为新增担保,具体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公司 | 印尼长塑 | 100% | 100.47% | 0 | 50,000 | 31.25%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被担保方印尼长塑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 |
成立时间 | 2023年9月15日 |
注册资本 | 2,000亿印度尼西亚盾 |
注册编号 | 1509230000952 |
董事 | 余叶 |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 | The Manor Office 7th Fl, Unit L1-B, Suryacipta City of Industry, Jl. Surya Utama Kav. C-1, Desa/Kelurahan Kutamekar, Kec. Ciampel, Kab. Karawang, Provinsi Jawa Barat, |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持有1%股权,公司全资孙公司长塑(香港)有限公司持有99%股权 |
主营业务 | BOPA薄膜的生产和销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印尼长塑总资产394.64万元,负债总额396.48万元,净资产-1.84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37万元,净利润-1.8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印尼长塑信用等级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额度签订相关担保协议,被担保方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文件为准,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文件另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为保障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同意公司为全资三级子公司印尼长塑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前述额度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三级子公司印尼长塑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有利于满足其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被担保方经营状况稳定,且公司对全资三级子公司印尼长塑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推动公司整体持续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人民币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5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情况。
六、其他
公司将在协议签署和出现其他重大进展及变化情况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