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8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德勤华永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德勤华永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