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6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动、24名在职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对应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均为0%;16名在职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对应本次可解除限售比例为70%。基于此,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离职的1名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动不再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57,79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意对上述在职且考核结果为“D”的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230,48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同意对上述在职且考核结果为“C”的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37,39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25,666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6.27%,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公司将在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毕后,进行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总股本将由692,249,559股变更为691,823,893股,注册资本将由692,249,559元变更为691,823,89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拟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的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化,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条款。
具体修订如下:
序号 | 现行规定 | 修订后规定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249,559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1,823,893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2,249,55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460,246,359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32,003,200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91,823,893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459,820,693股,境内上市外资股232,003,200股。 |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律事务部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拟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