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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众精工: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4-044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5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秦非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

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6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5)。

4、202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5、2024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23日,以12.6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75名激励对象授予264.278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1、本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的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0),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调整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上述共涉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662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78名调整为17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5.94万股调整为

264.27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54万股调整为29.364万股。

2、授予价格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派息金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由于公司进行差异化分红,每股派息金额须根据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摊薄计算。

每股派息金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2,929,011×0.13)÷446,647,765≈0.1289元/股。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12.73-0.1289≈12.60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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