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4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人数:5人
成员构成:费敏华、俞锋、夏源、黎传国、杨昊,其中主任委员由费敏华先生担任。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人数:3人成员构成:李志军、童骏、龚浩,其中主任委员由李志军先生担任。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人数:3人成员构成:何胜友、李志军、费敏华,其中主任委员由何胜友先生担任。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人数:3人成员构成:童骏、何胜友、黎传国,其中主任委员由童骏先生担任。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