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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电力:监事会关于修订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3

相关文件的核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修订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事项

1、公司《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修订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旨在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有利于提高员工参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文件。

二、关于修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事项

1、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

3、公司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健全公司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长期利益的一致,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价值;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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