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秦克景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庞东、王泰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7月22日作为授权日,以8.98元/份的行权价格向符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398.92万份股票期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