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7月22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6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2024年7月29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118024 | 冠宇转债 | 可转债转股复牌 | 2024/7/26 | 2024/7/29 |
? 调整前转股价格:23.5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23.25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7月29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2023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在“冠宇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冠宇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
=P
-D,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格23.52元/股,D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84元/股(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为差异化现金分红,上述每股现金股利D为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因此,P
=23.52-0.2684≈23.25(元/股)。“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3.52元/股调整为23.2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9日(除息日)起生效。
“冠宇转债”于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4年7月29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