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俊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在回购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相关条件的规则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5、办理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