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9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9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533,8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86.8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081,281.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0,918,705.0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29日到位,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361Z0061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91.8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29,399.99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存在差异系部分发行费用尚未划转所致。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期初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 | 29,399.99 |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 (2) | 14,394.46 |
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3) | 242.13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 (4) | 772.79 |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5) | 8,000.00 |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 (6) | 59.77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1)-(2)-(3)-(4)-(5)+(6) | 6,050.39 |
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15,101.2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4,050.39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其中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有余额6,050.3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2月,公司及公司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高山支行及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6月,因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广西金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平南县官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干县湖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及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及保荐人海通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账户余额 |
1 |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 | 1402040129601542614 | 0.51 |
2 | 武宁县上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市支行 | 935009010045376670 | 3,080.36 |
3 | 湖北冠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高山支行 | 100083907150001 | 2,969.44 |
4 | 广西金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 | 1402040129601566832 | 0.08 |
5 | 平南县官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8111301011400880990 | 0 |
6 | 新干县湖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351008080013000926889 | 0 |
合计 | 6,050.39 |
注: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部分变更,并同意根据项目需要增设募集资金账户。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72.8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017号)。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出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该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为772.79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监事会、保荐人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除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表1: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9,091.8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101.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101.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 否 | 22,000.00 | 21,334.04 | 21,334.04 | 7,343.43 | 7,343.43 | -13,990.61 | 34.42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7,757.83 | 7,757.83 | 7,757.83 | 7,757.83 | 0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30,000.00 | 29,091.87 | 29,091.87 | 15,101.26 | 15,101.26 | -13,990.61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西金马生态养殖有限公司、平南县官成生态养殖有限公司、新干县湖坪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鳗鲡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并相应新增广西上林县白圩镇、广西平南县官成镇、江西省新干县三湖镇等实施地点。本次变更不涉及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