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
暨到期终止的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到期终止,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委托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陕国投?金信诺第一期员工持股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取得、持有公司股票并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9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0年1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截至2020年1月21日收盘,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5,327,400股,占披露当日总股本比例为0.9220%,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0,608,498.70元(不含手续费),成交均价约为9.50元/股。该部分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2020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1日)。
3、根据公司2019-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9-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
结至下一年度。期间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加。
4、锁定期届满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进行股票减持。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单个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的情形。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6、根据《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之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4年1月2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7、根据《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2024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6个月,至2024年7月19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至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授权人员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5,327,400股,出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0.8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
3、根据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并到期终止,公司后续将进行收益分配和资产清算等工作。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