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9:30在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学大教育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
情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