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罗雪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本次将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杭州旺店和杭州其乐融融的投资,有利于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促进其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及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息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投资的议案》(公告编号:
2024-027)。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