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经查,由于公司在2023年加强了对客户信息的数据保密要求,在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汇总客户数据时,相关工作人员因疏忽导致个别内容填报有误,现对《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本次更正不涉及公司财务报表变更,不会对本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1.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四、主营业务分析” 之“2、收入
与成本” 之“(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更正前: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28 | 48,051,074.09 | 4.13% |
2 | 客户3 | 39,072,101.58 | 3.36% |
3 | 客户91 | 32,169,490.53 | 2.77% |
4 | 关联方D | 23,396,226.49 | 2.01% |
5 | 客户117 | 22,660,366.37 | 1.95% |
合计 | -- | 165,349,259.06 | 14.22%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65,349,259.06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4.22%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1% |
更正后: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1 | 72,155,527.16 | 6.20% |
2 | 客户28 | 56,843,769.25 | 4.89% |
3 | 客户3 | 45,864,136.98 | 3.94% |
4 | 客户91 | 33,385,835.84 | 2.87% |
5 | 客户117 | 33,062,015.81 | 2.84% |
合计 | -- | 241,311,285.04 | 20.74%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2023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就上述事项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出具了《关于对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建国、李霞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8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并将严格按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及时报送书面整改报告,同时深刻反思公司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充分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规范运作水平,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信息披露,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241,311,285.04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7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