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新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