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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天股份: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20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胡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庆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暂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胡庆先生的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独立董事胡庆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中缺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要求,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胡庆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胡庆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职责。

胡庆先生在担任独立董事职务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胡庆先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工作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拟提名于小偶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于小偶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董事会在《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中作出附生效条件的安排,在股东大会选举于小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由于小偶先生接任胡庆先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除前述变动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主任委员、委员及其任期均不变。上述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9日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他委员
审计委员会于小偶柴明华、薛志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祁丽高军鹏、于小偶
战略委员会高军鹏薛志坚、祁丽
提名委员会薛志坚高军鹏、于小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于小偶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休斯顿大学,工商管理博士。曾任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助理教授;2017年6月至2021年7月,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助理教授;2023年7月至今,任容大合众(厦门)科技集团股份公司董事;2024年1月至今,任深圳硅基仿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副教授。

截至本公告日,于小偶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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