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七月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 3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6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26日
至2024年7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出席情况
(三)选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四)审议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七)统计表决票并由监票人(代表)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会议结束,出席会议董事签署决议文件
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公众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回购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及相关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公司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含)。
按上述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3,5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7.74元/股测算,预计本次拟回购约452.19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按拟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7.74元/股测算,预计本次拟回购约
258.4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74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办理注销事宜,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
九、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董
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在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办理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