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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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数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股权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持股比例为57.32%,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134,144股,并于2024年7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持股比例由60.49%降至57.32%,持股数量不变,仍为2,624,901,147股;股东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控股”)作为中信有限的全资子公司,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数量28,985,507股,持股比例由
4.52%增至4.92%,持股数量由196,280,565股增至225,266,072股;股东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汽车”)作为中信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2.26%降至2.14%,持股数量不变,仍为98,140,282股。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3.中信有限、中信投资控股、中信汽车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次相关权益变动不涉及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