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8日1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禹晓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补选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已发生变更,为更好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治理层董事会、监事会将进行重组。近日,已收到现任监事会成员的辞职报告。详见《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公司章程》对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规定,经股东提名推荐和公司监事会征询相关股东意见,对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和任职资格进行考察,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钟志刚先生、梁承瑞先生(简历附后)补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
上述 2 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全体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止。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19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1. 钟志刚先生,汉族,1967年12月出生,籍贯湖南,无境外居留权。2019年5月至今任新疆鑫港煤质研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新疆顺发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钟志刚先生持有5,579,348股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猛龙先生是一致行动人。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钟志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
2. 梁承瑞先生,汉族,1988年11月出生,籍贯甘肃武威,无境外居留权。2015年3月至2019年6月在新疆三环实业有限公司物流分公司任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新疆锦彦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兼任新疆长胜益通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梁承瑞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猛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梁承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公司章程》第103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