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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8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符合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2.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78,58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0.27%。

3.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4. 归属价格(调整后):7.96元/股。5.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同意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以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204万股。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授予价格(调整后):7.96元/股。

6、时间安排:

(1) 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2)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7、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2021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10%5%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35%2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55%4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

年增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 =(A-An)/(Am-An)*50%+50%
A<An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2) 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绩效评定

绩效评定ABCD

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100.00%100.00%80.00%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3.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6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7月18日为授予日,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2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96元/股。

(四)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24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26元/股调整为8.96元/股。

2、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8名激励离职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8.56元/股,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共计68万股。

3、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2023年的业绩仅达到第一仅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56元/股调整为7.96元/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583股。同时,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56,417股进行作废处理。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具体情况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现有股份总数102,385,8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0元(含税),不实施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4年6月5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为:

P=P

-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

P=P

- V=8.56元/股-0.60元/股=7.96元/股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583 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二)第二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

证券代码:300960 证券简称:通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2年 7 月 18 日,因此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4 年7月18 日至 2025 年7月17日。

(三)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经审计,公司以 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1.88%,达到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要求的触发值,业绩完成度居于目标值和触发值之间,据此,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56.28%。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

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 =(A-An)/(Am-An)*50%+50%
A<An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 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目前在职的激励对象43名,其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 7 月 18 日。

2、本次可归属股票数量:278,583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

3、本次可归属人数:43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7.9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43人)1,650,000278,58316.89%
合计1,650,000278,58316.89%

注:1、上表中数据不含离职人员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2、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四、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本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24)第1850号),公司营业收入为358,813,000.55元,相比 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21.88%,2023年的业绩已达到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的触发值(An),但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目标值(Am),据此计算,第二个归属期内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56.28%,余下43.72%对应216,417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因此,公司拟对43名激励对象(不包含前述2名离职人员)获授的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合计216,4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417股。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

六、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及作废部分已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股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销。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 278,583 股,不考虑其他因素,办理归属登记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278,583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2022年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拟归属的43名激励对象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相应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事项合法合规,已履行相关必要的审议程序,且调整事宜均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意见

1、监事会就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278,583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2、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拟归属的43名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三)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骨干团队的稳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归属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股票登记等法律程序。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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