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在嵊州市五合东路二号盛泰集团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
(五)全体董事推举徐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徐磊先生、丁开政先生、徐颖女士为董事会第三届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并同意徐磊先生担任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徐磊先生、魏春燕女士、孙红梅女士为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委员,并同意由孙红梅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徐磊先生、刘兴华先生、魏春燕女士为董事会第三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并同意由刘兴华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同意选举徐磊先生、魏春燕女士、孙红梅女士为董事会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同意由孙红梅女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为不在本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红梅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丁开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培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鸿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任倩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9)。
特此公告。
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