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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波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波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江波龙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含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下同)预计2024年度与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港”)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024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蔡靖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公司全体非关联董事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因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新增与中电港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原2024年度预计金额新增预计金额本次新增后预计金额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中电港销售存储产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8,000.0010,000.0018,000.007,545.546,737.87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09月28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01
法定代表人刘迅
注册资本75990.0097万元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的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不含限制项目);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蔡靖同时担任中电港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中电港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币种下同)2,400,789.31万元,净资产总额为510,558.26万元;2024年1-3月,营业收入为1,172,465.14万元,净利润为5,124.92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中电港是行业领先的电子元器件应用创新与现代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了相关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中电港销售移动存储等存储产品,通过经销商提升公司品牌的市场拓展能力,快速覆盖主要市场,具有必要性。

公司2024年度向中电港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构成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根据2024年度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

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彭 欢俞 鹏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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